上海谱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 , 外资公司注册/变更/注销/改制 , 自贸区注册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全网详细教程)

应向备案主管部门提交的附件材料: (1)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分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直营店经营方式证明复印件; (2)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子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许人持有子公司绝大多数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子公司经营方式证明复印件、子公司是由特许人直接进行管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特许人以其设立的多个经营场所作为直营店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企业及其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目前上海市商委认可,特许人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企业端”,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后即视为已完成“两店一年”的认定。

特许人是否应持续满足“两店一年”方可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特许人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符合“两店一年”的证明材料,旨在通过“两店一年”来证明特许人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备案通过后,特许人直营店的数量、名称、地址等情况发生变化,一般不影响特许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提供持续指导的能力,也不影响特许人的备案状态。但是特许人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变更情况。

申请中的商标可以作为经营资源吗?       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不能单独作为特许经营资源,特许人须同时具备其他经营资源。

处于“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待审”中的注册商标能否作为特许经营资源?       商标处于“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待审”状态中,说明该商标尚未被撤销,专用权依然存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作出Zui终决定之前,可以作为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资源。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时,应按《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披露该商标的状态。

未经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使用商标作为经营资源授予特许人使用后,可能对特许经营活动造成什么影响?        根据《商标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以及《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商标局备案的,不影响商标许可合同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但是善意第三人取得商标使用权的行为与事实可能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


发布时间:2024-11-24
展开全文
拨打电话 QQ咨询 发送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