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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标准

发布:2020-10-21 14:47,更新:2024-05-05 08:00

办理时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问题:是否需要法人本人前往办理?
解答:不需要。法人可授权委托他人前往办理业务,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申请

2.收件

3.受理

4.现场核查

5.审查

6.审核

7.审批

8.送达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申请书载明的顺序排列,并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2.申请书外所附资料应当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平面布置图、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除外),外文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复印件还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4.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准确,涂改处应当盖章或签名。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绿地东海岸
  • 邮编:200120
  • 电话:13916603640
  • 销售经理: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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