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殊工时制审批代办-特殊工时申请代理机构
随着“降本增效”这一概念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了解特殊工时并尝试申请特殊工时制度。
但究竟什么是特殊工时,哪些岗位可以申请适用特殊工时制度,对于并未深入了解和实际申报过的HR而言,在理解和实务操作上势必会遇到一定的阻碍。
此专题将为大家全面解读特殊工时制度,从理论到实践,由浅入深,希望给大家带来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特殊工时,是相对标准工时而言的。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标准工时制度是指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天的工时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主要有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哪些岗位可以申报?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g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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