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怎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关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方式:
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如需现场核查的,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2名工作人员,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人经营条件开展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无需现场核查的(告知承诺类),经办人员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4.决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12个工作日(告知承诺类: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6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出具相应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同时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