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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

发布:2021-09-16 10:08,更新:2024-05-21 08:00

办理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与开展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3、有5名以上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4、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申请从事人才培训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培训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适应本市需求的培训项目;具有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

申请从事人才测评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先进的人才测评软件和相适应的设备证明。

6、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上海浦东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上海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五名专职人员基本情况材料(学历证书、简历、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提供50平方米以上商务用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

5、工作设备清单

7、可采用认缴办法,兼营机构须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绿地东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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