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916603640

上海公司税务注销必须要处理的问题!

发布:2023-07-25 18:59,更新:2024-05-16 08:00

一、这些事项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处理清楚:


1.纳税人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5.纳税人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6.纳税人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7.纳税人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




二、税务注销时需提交的材料:


个体经营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1式1份;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未使用完的发票。


单位企业纳税人:


1.《税务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1式1份);《清税申请表》(1式3份,税务机,2份、纳税人1份)(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


2.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稿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破产企业需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


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注意事项:如果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升级版发票的,还需携带金税盘、报税盘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绿地东海岸
  • 邮编:200120
  • 电话:13916603640
  • 销售经理:张经理
  • 手机:13916603640
  • QQ:995803439
  • Email:995803439@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