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证)办理条件、具体要求
更新时间:2024-12-1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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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受理部门:行政服务大厅卫健委窗口
(二)服务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受理对象及范围:住宿场所、沐浴与美容、美发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健身场、文化交流场所、购物场所、就诊与交通场所,按照相应类别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四)办事条件及申请材料: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两张一寸照片;4.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发放
(六)办事流程:
个人申请-→窗口受理-→材料符合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办结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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