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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条件

发布:2021-09-17 10:06,更新:2024-05-21 08:00

2015年10月1日起, 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证,合二为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始施行。

工具/原料

  • 审批部门: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5年

方法/步骤

  1. 办理条件:

    1、  真实的办公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一致;

    2、  经营范围有“食品经营”。

  2. 办理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或负责人担任可不用提供);

    5、  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设备设施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6、  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7、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8、  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批准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END

注意事项

  • 餐饮类和食品流通类的要求不同

  • 保健食品类一般也需要上门核查场地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绿地东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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