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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教程+新办材料

发布:2024-03-22 10:37,更新:2024-05-08 08: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上海市广播电视局颁发的许可证,用于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健康有序发展。如果您想在上海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下是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步骤和所需资料:

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步骤:

1. 申请者需要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申请者需要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备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上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备案表》。

3. 备案平台将对申请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申请者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 主要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5. 公司章程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制度。

6.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7. 业务发展报告。


分公司等能否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公司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不能申请办理。

目前对注册资金有无要求?

目前对注册资金没有数额限定以及实缴或认缴等要求。

开具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户籍地限定,如遇公安部门要求我部门协助开具证明的应如何处理?

没有户籍地限定,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开具亦可。如需我部门协助的,可向我中心索取“协助开具证明”格式文本。

外资企业可以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吗?

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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